河北傲格化工有限公司
安环副总
要求:1、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、县有关安全、消防、环保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标准,建立健全公司安全、消防、环保、职业健康等管理体系,开展企业安全、消防、环保管理和监督工作。 3、参与制定安全、消防、环保资金投入计划,负责制定安全、消防、环保技术规程、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,并组织实施和考核,确保安全、消防、环保等管理目标的全面完成。 4、组织制定、修订安全、消防、环保、职业健康管理制度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 5、定期组织公司进行安全、消防、环保大检查,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,并检查、监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。 6、接待省、市、县等各级安全、消防、环保检查,完善各种资料,落实整改措施。 7、做好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,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技能,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。组织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、意见活动,提高公司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活动的范围和水平。 8、参与公司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的安全、消防、环保工作,办理安全、消防、环保等手续。组织安全、消防、环保等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。 9、组织每月安全生产例会,在生产例会上汇报公司安全状况、存在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,使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持续改进。 10、对锅炉、压力容器、仪表、可燃气体报警仪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。定期检查、维护、保养消防器材、消防设施。 11、负责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工作,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,达到环保要求。 12、负责工伤事故监督管理,组织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,参与职业病预防及防护工作。 13、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。 14、领导督促本部门人员定期打扫卫生责任区。 15、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地址:馆陶县寿山寺镇化工园区

